認識教務處
認識教務處
依據教育部頒之「國民小學組織編制」十三班以下者,設教導處下分教務、訓導二組。教導處為協助校長推展有關校務工作之主要推手,並與其他處室業務密切聯繫發揮最大之功能。
一般性工作重點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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擬定教務處工作計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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彙編學校行事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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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配教師級、課務事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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辦理教師進修、研習事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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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載學校大事及校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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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科教學進度管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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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內教學視導、各科作業抽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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籌辦教學觀摩、畢業典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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籌劃及督導教學環境佈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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處理各項會議(含教科書選訂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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午餐供應教育小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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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屬於其他處組及其他有關教務之交辦事項。
校內分機: |
(02)2497-2263 #21 |
傳真: |
(02)2496-8712 |

